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文《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我校获得“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是贵州省获得该称号的唯一一所高校。
自2014年9月开展节约型校园申报工作以来,在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贯彻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紧紧围绕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积极响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推进节能技术改造为着力点,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夯实校园节能等建设,积极推进节能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后勤管理处(集团)和基础处等部门根据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对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通过工作部署、方案制定、落实改造等环节对节能工作逐项严格把关,历时14个多月,整理出10余套文字资料供专家实地查核。2015年10月12日—14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专家组一行人莅临我校对申报材料进行了核查,并进行了实地考察及评价验收。经过严格的申报、创建、初评、公示和复核等环节,我校成功评选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专家组一行莅临我校
国家级节约型校园申报成果来之不易,下一步,我校将认真总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发挥好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并积极倡导广大教职工生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学习中继续发挥勤俭节约、爱护校园环境的良好美德,助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